梵净山“金顶刻字案”判决结果出来了。

被告人陈某,年7月11日,游览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时,用登山手杖在金顶摩崖石壁上刻画了“丽水陈国”4个字,被法院判处各项修复及赔偿费用共计.08元。

在世界自然遗产地写字,留下“真迹”,一个字才3万元,这价钱略显低廉。

而且同行的游客将陈某写字的经过,拍成短视频,发到网上,令他一字成名,这么来看,还是陈某赚了。他应该觉得值得!

在广大网友看来,这确实是件大快人心的事。罚得好,罪有应得。大家在尽情嘲笑、鄙视陈某的同时,也接受了法治教育。

毕竟对于普罗大众来说,12万元不是小数目。4块钱一桶的老坛酸菜牛肉面,可以买3万桶,就算每餐都吃,也够30几年才吃完。

可见,陈某的“到此一游”,获得多赢的局面。

中国人自古就有游览名山大川,留下真迹的“优良传统”。

孙悟空在如来的手掌心里玩了一圈,写上“齐天大圣到此一游”,证明来过。秦始皇、汉武帝登泰山封禅,也要刻字留念,让千秋万代知道他们的丰功伟绩。

于是乎,这“手欠”的毛病,便流传了数千年,是个人,不管身份地位,总是想要写上一笔,画上一画。以至于后来者,在欣赏原生景色的同时,还要欣赏先来者的手迹,着实大煞风景。

还有打卡拍照时非得要摘花、折枝、摇树干落花雨、攀爬、乱踩……而今有法律来专门管这事了。

但愿这次3万块钱一个字的罚款事件能起到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罚款虽不至倾家荡产,也是一笔不小的钱财,被曝光后,还要被拉到网上来遭受唾骂……让有不文明倾向的游客,少花些冤枉钱,少惹些官司。

当然,有些游客家财万贯,渴望成名,被人肉曝光也无所谓。对于这些人,除了加大惩罚力度,还应该被纳入旅游黑名单,今后禁止其进入重要景区。就像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乘坐高铁、飞机,是一个道理。

因为有些历史人文景观和自然风景,是不可修复的,一旦被破坏,就是永远的遗憾。

祖国那么多名胜风景、名山大川,还有很多人没看过,先到者非得去搞点破坏,后来者肯定是骂娘的。

#男子梵净山金顶刻4字判赔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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