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14日丨三特索道(.SZ)公布,为进一步促进梵净山自然保护区内生态旅游活动的统一管理、有序开发、科学经营,提升梵净山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力度和可持续发展水平,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梵净山旅业在贵州省铜仁市与梵净山管理局签订了《关于梵净山自然保护区梵净山索道及旅游小区整体开发项目合同书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拟对梵净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开发经营合作模式进行调整。《补充协议》对梵净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开发经营合作模式调整内容主要包括:(1)公司和梵净山旅业不再开发经营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内除索道及其管理区域之外的其他旅游项目。(2)梵净山旅业将所持有的贵州武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武陵景区公司”)%股权(含武陵景区公司所持的铜仁梵净山门票销售有限公司50%股权)、贵州三特梵净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观光车公司”)%股权转让给梵净山管理局,具体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梵净山旅业经营的索道项目按索道经营性收入(包括:游客上下山收入和货物运送收入等所有收入)的16%向梵净山管理局支付资源补偿费,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执行。(4)除非国家法律或政策另有规定,索道项目资源补偿费缴付比例经本次调整后,不应再作调升。(5)本次合作模式调整后景区经营管理相关具体事宜,由梵净山管理局和梵净山旅业另行签订《关于梵净山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现场管理协议》。(6)《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与《整体开发合同》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事项,仍按《整体开发合同书》的约定执行。(7)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各方原签订的如下协议废止:①梵净山管理局和公司于年2月6日签订的《关于梵净山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特许经营模式的协议》;②梵净山管理局和梵净山旅业于年3月18日签订的《关于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经营管理模式的备忘录》;③梵净山管理局和梵净山旅业全资子公司武陵景区公司于年9月1日签订的《关于聘用贵州武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对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小区实施专业化管理的协议》。此次《补充协议》的签订,将调整公司与梵净山管理局对梵净山项目的合作模式:公司和梵净山旅业将不再开发经营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内除索道及其管理区域之外的其他旅游项目,并且,梵净山旅业经营的索道项目向梵净山管理局支付资源补偿费将由按索道经营性收入的8%计算调整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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